汪敦敬,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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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與其他商會的分別,是我們積極提倡企業社會目標化!我們認為企業利益及資源應以社會共享!這不單止是公共心,縱使在生意算盤上,亦是可與社福界擁有共同的長遠利益的!所謂『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當你貢獻社會的同時,其實亦得到社會的認同及支持!這樣的企業才有真正基礎。 就好像提供就業職位上,多年來我們不斷為最弱勢社群提供職位空缺,無論市道是好是壞,我們也風雨不改,最後我們也得到了社福界長期提供的充足人力資源,令我們在商業戰場上兵源不絕! 令我們驕傲的是不單止是不斷提供就業的量!我們也提供了優秀的質!多年來不斷有徬徨的失業者和赤貧人士,在我們的公司中找到了長遠事業、改善了家庭環境、脫貧及為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資源!我們多年來獲獎無數!(獲僱員再培訓局連續三屆頒發「僱主金星獎」及「ERB優異僱主獎」、連續四年獲得「商界展關懷」及「同心展關懷」、連續三年蟬聯「優秀伙伴-積極參與」、「優秀伙伴-熱心社群」獎項、及獲得香港市務學會頒發「良心品牌大獎2008之良心品牌優異證書」的殊榮)!對!經過時間的證明我們是良心僱主的團隊,我們的理事大部分也是多屆「商界展關懷」得獎者! 我們也關心社會的其他赤貧人士,所以在最低工資政策上,早在諮詢階段,有政黨認為香港最低工資月薪是5500元以上,我們早在2008年5月5日,已出全版報章作聲明支持!我們同意梁振英先生所說的,商界應為社會上的最草根出力,用最低工資的去解決赤貧!不過近日的以時薪計算的建議方案卻十分令人失望,這方向不單止是令到僱主失去成本預算,更重要是令到最草根反而得不到工作及保障!有違最低工資的原意! 最低工資的最基本精神,我認為是保障最草根!尤其赤貧人士!縱使部分草根暫時的競爭力有限,我們也應給予到最基本的收入和工作尊嚴給他們!這理想才是最低工資的崇高本質! 以時薪計算最低工資,我明白的確是可以封殺到一些無良僱主走法律隙的!但這種表面穩當的做法,實際背後是更將低競爭能力的人士孤立!以時薪計算,最後會迫令僱主以每小時的效率去量度員工水平!這樣只會令機會更集中流向「既得競爭力」的員工身上!而「未得競爭力」的人士難免減少了嘗試及在職實習的空間,因為當嘗試失敗後,僱主不單止失去了生意機會,而且成本亦會進一步加重!不加重成本的方法就是將所有機會集中在已合乎標準的「既得競爭力者」手上!這方案其實是精英制!不是扶貧的最低工資理想!是將貧富懸殊帶到員工之間,以上的不是我們商會成員會去做的,但我相信制度若如此去實行將會難免迫令社會向這方向去!本會的成員作為一批長期提供就業職位的僱主及培訓者,我們認為以時薪計算最低工資會減少再培訓人士的成長空間及增加壓力! 我明白以工時計最低工資的目的是想堵塞無良僱主走法律隙,以防他們迫令員工以加班去彌補之前建議的,以月薪為最低工資所引起的成本上漲,但作以筆者為例,再培訓人士在就職培訓期間,我是勒令不准OT的!員工是公司的資產,精明僱主是不會胡亂損耗!縱使社會上真的不少無良僱主,但是我認為總不能定得太死,令物極必反! 再者,地產代理的確有他的行業特性,消費者往往是在晚上才看樓,但白天我們仍然要和客人聯絡,並接受他的指引,如裁縫一樣為他度身訂造他需要的看樓名單!代理業本質是工作時間長的,而這種工作時間長是社會需要的,而我們的人工往往是遠超於任何建議方案計算的最低工資的,我們擔心的是新入職人士,尤其是再培訓的族群!太緊密的法例,令他們入行的時候是面對更大的壓力!我認為有關法例應為這些想得更周全一點! 本會同仁,是全心全意是希望社會走各更和階及更幫到赤貧的草根人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