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單邊代理合乎市場需求
理事會工作回顧(2009-2011)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對強積金供款下限提高的意見
向土地註冊處的查詢及處方的回覆
新增印花稅措施存漏洞 中小型行提優化建議
炒樓稅禍及用家 代理商會籲修訂
商會為「額外印花稅」發預警 促立法會優化措施免「殺錯良民」
「代理業界爭取權利」大遊行 400代理參與爭取政治尊重
同業們!站出來遊行!爭取權益吧!
地產代理業的控訴
菲島挾持人質與香港樓市困局
劉健儀議員給林瑞麟局長的信(為業界爭取納入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
林瑞麟局長給劉健儀議員的回信(回覆為業界爭取納入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
劉健儀議員給林瑞麟局長(為業界爭取納入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
地產代理監管局對持續進修的回應
地產代理業界對持續進修的意見
給立法會議員的信
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誠邀意見
地產代理業的聲明
活化居屋解決上車困難
活化居屋建議書
我們對財政預算案的評價
房屋政策建議書
《2012政改意見書》
地監局會晤業界商發展方向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會長汪敦敬先生致詞
汪敦敬先生以會長的身份在UonLIVE 發表實用面積運動
商會推動「實用面積運動」旗下會員聯同YAHOO地產共120個網站全面呼應
劉健儀議員給林瑞麟局長的建議信件
給立法會議員的信
最低工資以時薪計算反害草根
減費有望
「實時成交情報」機制
十大分行隆重開幕簽署「不裁員承諾」招聘500人全速發展
實時成交情報 暨 十大分行聯合開幕記者會
五大地產代理商會(房地產資訊意見書)
特首應重建物業資訊查冊系統
對土地註冊處「網上查冊服務」的投訴
歡迎第三勢力按揭仲介公司誕生
《居屋買賣需知》
地產代理監管局推行的「牌 費 寬 免 計 劃」
為正確的居屋轉讓方式以正視聽
狠批差餉物業估價署
對修訂《土地業權條例》的意見書
09年地產代理業的改善經濟方案(序)(草擬)
「群英會」英雄帖(已滿額)
回應劉祥發先生「代理誠信委員會應成立」一文
邀英雄!聚群龍!
『縱橫聯盟』的大協作概念及規則(草擬)
代理業-市場證人
狠批銀行業
地產代理業六商會與十銀行高層會面 商會狠批銀行按揭銷售手法及過份收緊
詳解『縱橫聯盟』大協作(在前線分行全力推行越區轉介及傳統傳媒新的廣告空間)
詳解『縱橫聯盟』大協作(將會員的網頁全部作大結合)
詳解『縱橫聯盟』大協作(如何保持『中央資料庫』公信力)
詳解『縱橫聯盟』大協作(建立及重新詮釋中央資料庫)
詳解『縱橫聯盟』大協作(序言)
地產代理『縱橫聯盟』記者會新聞稿
業界救市六招的進度
寬免牌費如何退款
地產代理業界聯席會議新聞稿(地產代理業就寬免牌費半年的回應)
地產代理業界提出救市六招
卡啦OK背後的偉大意義
代理業「救市方案」記者會
論減牌費
鳴謝
「海嘯契機論壇」全場爆滿
「地產代理百載難逢的海嘯契機」論壇
徇眾要求的「海嘯契機」論壇
「星島社論」講得好!
冰河時期如何渡過
大選後記
小商人應支持自由黨
李卓人是好議員
地產代理業的聲明
請投周梁淑怡一票
老闆們!9月7日給員工抽空去投票!
與施永青對陣(完結篇)
與施永青對陣(三)
與施永青對陣(二)
與施永青對陣(一)
《競爭法詳細建議 ─ 公眾諮詢文件》意見書
莫以整體業界的血來洗滌一小撮人的罪孽!
五大商會就「行業的陋習」的言論作出聯合回應
對香港競爭政策未來路向的意見書
團結業界選票!6月30日前更新選民資料!
有關賑災的跟進
業界聯手來賑災
地產代理業的聲明
給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的意見信(實用面積早已有統一計算方法)
地產代理界「上善若水」
同業們站起來!登記做選民!
給土地註冊處處長的信
『僱員再培訓局的未來發展路向』意見書
我們支持最低工資運動
談修改地產代理條例(1)
香港房屋政策建議(序)
十週年酒會汪敦敬會長講詞
香港物業查冊系統日益落後
孤身走我路
驕傲的危機

汪敦敬,MH
祥益地產總裁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會長(2005-2011,2024-2026)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榮譽會長及秘書長(2011-2024)
僱員再培訓局委員(2012-2018)
僱員再培訓局「地產代理業行業諮詢網絡」召集人(2013年4月-2026年9月30日)
僱員再培訓局「地產代理業技術顧問」(1/10/2023-31/3/2026)
醫院管治委員會成員(青山醫院及小欖醫院)(1/4/2025-31/3/2028)
地產代理監管局委員(2014-2020)
地產代理監管局執業及考試委員會委員(2010-2020)
地產代理監管局專業發展委員會委員(2014-2020)
地產代理監管局專業發展委員會增選委員(11/2020-10/2024)
地產代理監管局紀律委員會委員(2013-2020)
屯門健康城市協會主席
屯門區少年警訊名譽會長會 主席(1/4/2026-31/3/2028)
職業訓練局房地產服務業訓練委員會委員(1/4/2021-31/3/2025)
青山寺慈善信託理事會理事(2023-2026)
社會福利署之屯門區福利協調機制委員(2011-2026)
屯門區公民教育委員會名譽會長(2011-2021)
其他公職

於地產代理五大商會(地產代理管理協會、新界地產代理商總會、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地產代理聯會、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在六月十七日,會見地產代理監管局總裁陳佩珊女士及執行總監黃維豐先生,並就「行業的陋習」的言論作出聯合回應及書面聲明後,公眾有了正面的回應,達到了以正視聽的效果,本人也在此再回應一小撮不同意的聲音。

有人回應,五大商會此聯合聲名,是『踐踏競爭對手』,其他商會我不敢代表,本商會絕不需要,可能有人仍未真正面對現實,如果我們要公器私用,現在不少同業的水平,可以說『大把位入』,且要幾多可有幾多,汪某從來不屑這樣做,所以我仍可受人尊重!只要仍有餘地給業界的話,五會犯不著令業界泰斗不安!

相反,有人回應五會『身為行業中人,沒有理由對行業的情況一點不了解,竟也睜著眼睛說瞎話,實令人意想不到』,樓市的主流仍然是住宅市場,既然有人認為非法回佣只是非住宅市場的『陋習』,而一些市場既已受壟斷,有條件犯法只是那一兩間公司的話,何來『行業陋習』?仍然狡辯,不是欲蓋彌彰嗎?不是製造另一錯覺嗎?壟斷者的天空和我們不同,何必強迫人承認和你一樣呢?

一些貪污案件,賄賂的一方的僱主,必須要不知情才可能免罪,但如果可指責別人『沒有理由對行業的情況一點不了解,竟也睜著眼睛說瞎話』的話,世事真是十分諷刺啊!

於六月十七日,五大商會發出聲明的同時,地產代理監管局總裁陳佩珊也發出了書面聲明如下: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陳佩珊指出,在過去一段時間,留意到地產代理的行為操守和執業水平都正在逐步改善。並不希望少數人的違規違法行為,影響整個行業的形象和聲譽。

  另陳氏重申,一直以來,監管局與廉政公署保持緊密聯繫,如發現有個案可能涉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會將個案轉交廉政公署跟進。同樣,廉政公署會轉交涉嫌違反《地產代理條例》的個案予監管局跟進。』(節錄於2008年6月18日的「成報」內)


而於六月十八日,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潘國濂先生也發出了聲明如下,顯示業界五會的聲明不是孤立的,是有非常群眾基礎的!



『 監管局主席回應地產代理非法回佣事件

(2008年6月18日)就昨日判刑的地產代理非法回佣案,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主席潘國濂發表以下聲明:

「監管局非常關注該非法回佣事件。監管局重視地產代理從業員的執業手法和專業操守,及地產代理公司對員工操守的有效管治。我們絶不同意假借『行業陋習』為理由而對這種不法行為予以姑息。《防止賄賂條例》已經執行了多年,許多涉及非法回佣的人士都已被繩之於法,監管局絕對不能認同任何人以行業競爭為理由而作出非法回佣的賄賂行為。」

「就昨日(6月17日)判刑的非法回佣案件,我已經指示監管局行政部門作出跟進。倘若發現任何有關的地產代理公司及/或從業員有違反《地產代理條例》情況,監管局會依法查處。」

「監管局自去年開始,已加強了調查執法能力,除行使《地產代理條例》第28條所賦予的調查權力外,亦聘請了資深的前警務處及前廉政公署的執法人員加盟,務求對一些所謂『行業陋習』予以嚴格查處,包括非法回佣、『食價』、隱瞞利益衝突、以瞞騙手法促銷,以至『射單』、『偷盤』等不法和不正當行為。監管局將與其他執法機關緊密合作,包括警務處和廉政公署。」

「高層地產代理管理人員貪污行賄,很可能顯示公司在管理制度上有重大缺陷,甚至反映公司的企業文化的不善。監管局日後對於地產代理公司管理層的操守,將特別予以關注。」

根據《地產代理條例》,持牌地產代理(無論是個人或公司)必須符合「適當人選」的要求。監管局會考慮,持牌人或申請人因欺詐、舞弊或其他不誠實的行為而定罪,是否並非「適當人選」。 』



莫以整體業界的血來洗滌一小撮人的罪孽!彼此也是血汗淚打出來的事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