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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塌樓事故而宣布重建的馬頭圍道及春田街發展項目,據發展局局長授權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着手進行,市建局的重建項目料耗資超過20億元,當中包括14.47億元為收購或重置成本,初步推算會虧蝕7億元。這個發展項目是按《市區重建局條例》第24(4)(a項)條的規定,由發展局局長授權進行,昨日於政府憲報刊載這項決定。
本報記者綜合報道
馬頭圍道╱春田街項目佔地約3,377平方米(36,359方呎),可發展地積比率近8 倍, 住宅樓面面積22,640平方米(243,700方呎)住宅單位約420個;商業樓面面積1,900平方米(20,452方呎)社區設施約1,000平方米(10,764方呎)休憩用地約500平方米(5,382方呎),位處於馬頭圍道、鶴園街及春田街。項目範圍內的樓宇建於1955年至1957年間,樓高4至6層。市建局計劃在這個項目內興建小型單位供應市場。項目預計可以提供超過400個平均面積少於50平方米(538方呎)的單位。
預計項目虧蝕7億
這個項目的其他特色包括沿馬頭圍道及鶴園街提供低樓層的店舖建築,以重現現時街舖的情況。項目又會提供約1,000平方米的地方,作為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之用。
資料顯示, 馬頭圍道塌樓事故後,市建局宣布在馬頭圍道以及附近鶴園街及春田街展開重建計劃。市建局預計項目虧蝕7億元,並因此首次自行發展項目,將提供420個、平均面積約500方呎的中小型單位。而屋宇署則決定,全面拆卸馬頭圍道45G和H兩幢舊樓。
提供420伙細單位
重建範圍包括馬頭圍道43號至45J,春田街1至23號單號,以及鶴園街6至8號。項目涉及540個住戶及35間商舖,涉及159個業權。市建局指出,其中3幢樓宇由單一業主持有,其餘則有若干部分由公司名義持有;除45J、G和H外,其餘沒有結構危險,但明顯日久失修,考慮到居民憂慮而決定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