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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的話
(任期由2005-2011)

對修訂《土地業權條例》的意見書

汪敦敬,MH
祥益地產總裁
美國林肯大學榮譽管理博士
加拿大特竟瑊z學院院士
僱員再培訓局委員(2012-2018)
僱員再培訓局「地產代理業 行業諮詢網絡」召集人(2013年4月-2024年3月31日)
地產代理監管局委員(2014-2020)
地產代理監管局執業及考試委員會委員(2010-2020)
地產代理監管局專業發展委員會委員(2014-2020)
地產代理監管局紀律委員會委員(2013-2020)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榮譽會長及秘書長(2013-2021)
職業訓練局房地產服務業訓練委員會委員(1/4/2021-31/3/2025)
屯門區公民教育委員會名譽會長(2011-2021)
社會福利署之屯門區福利協調機制委員(2011-2024)
屯門區少年警訊名譽會長會 副主席(2014-2024)
屯門健康城市協會主席
青山寺慈善信託理事會理事(2023-2023)
僱員再培訓局「地產代理業 技術顧問」1/10/2023-31/3/2025
其他公職

2009-03-07


  土地註冊處最近為《土地業權(修訂)條例草案》進行公眾諮詢,並於3月19日在立法會討論有關項目,本商會就有關修訂發出意見書,意見書內容如下:






『尊貴的吳靄儀主席:

有關《土地業權條例》(第585章)(《業權條例》)在制定後進行檢討期間,關於轉換現有土地及物業至土地業權註冊制度方面的檢討,並就可能作的修訂徵詢意見,本會就從業員及消費者的利益發表以下意見:

(1) 業界及消費者普遍支持及歡迎《土地業權條例》的方向,因為新的土地業權註冊方式是可以簡化到運作流程,並減少業權瑕疵及其帶來的困擾,對消費者及地產代理從業員均有利。

唯有關改變影響巨大,必需審慎計劃周詳,以避免在推行時擾民!

(2) 本會不同意有關「替代機制」,因有關機制令消費者收到的訊息模糊,而衍生的問題、及過渡期間的複雜流程,也容易引起訊息的混亂,我們認為對消費者及從業員不利!和帶來困擾的!

(3) 我們認為,若政府對執行有關新例之信心不足,應檢討有關法例是否已具有足夠的權力,在法例上更深入詳細地定義,才對政府掌握風險更實際!

以上是本會對有關修訂《土地業權條例》的意見!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
會長
汪敦敬

200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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