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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27 |
| 營銷有法(演繹) |
| 作者:陳家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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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營銷方法,當然是要在被動的市場,採取主動策略,為潛在顧客製造購買需要及創造購買理由,再令他們明白“想要”與“需要”的分別,再透過不同模式的溝通方法,調節差異,找出平衡,這樣才能令顧客產生共鳴,從而接受營銷員的推介。因此在進行產品推銷時要獲得理想的銷售效果,便要懂得演繹,因為第一個演繹印象是沒有第二個機會改變缺失的!所以要成功入手,首先要懂得針對人類的特性: 文字演繹: 有些人的視覺比較敏銳,對有趣的圖像色彩或獨特的宣傳字眼較容易產生興趣,若運用得宜不難令顧客注意。 聲音演繹: 說話要鏗鏘有力,明確分段,分節,前言要對後語,言簡意到,而不同類型的音樂,聲音,說話語氣的輕,重,快,慢,均可改變別人的思考判斷。 情感演繹: 親切的笑容,全神貫注的態度,聆聽要比說話多才能探知顧客所需,眼神交流要誠懇直接,可信的訊息才能清晰傳遞。身體動作,不能浮誇,要簡單肯定,舉手不回,這樣才能加強顧客對你的說服力。 總結以上三種方法,只要演繹恰當,便能震撼人心,觸動顧客心靈,成功銷售,亦由始做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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