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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按或加按問題請指導 | |||
你 好 本 人 有 一 間 收 租 物 業 尚 欠 銀 行 70萬 ,將 會 在 九 月 份 完 結 罰 息 期 ,現 目 前 有 二 個 方 案 想 在 罰 息 期 過 後 進 行 加 按 或 現 按 申 請 ,請 指 教 何 種 會 比 較 適 合 ! 1)將 70茫 現 金 還 清 比 銀 行 ,之 後 再 轉 別 的 銀 行 重 新 再 做 加 按 .
2)到 罰 息 期 九 月 份 後 在 同 一 銀 行 或 轉 別 的 銀 行 直 接 做 加 按 申 請
3)因 租 約 六 月 份 到 期 ,能 否 先 與 租 客 協 商 不 續 新 租 約 直 至 成 功 申 請 加 按 (七 成 )後 ,再 簽 新 租 約 .
C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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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3-30 16:14:59 | ||
  | CC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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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篇回應) | CCK 你 好 , 多 謝 閣 下 留 言 , 根 據 金 管 局 最 新 收 緊 按 揭 貸 款 情 況 ,自 住 物 業 不 高 於 600萬 ,最 高 按 揭 成 數 劃 一 下 調 至 六 成 方 案 一 方 案 二 主 要 分 別 都 係 罰 息 問 題 , 如 急 需 加 按 物 業 週 轉 , 建 議 與 現 時 按 揭 銀 行 協 商 直 接 加 按 。 但 必 須 提 醒 閣 下 ,如 將 物 業 按 揭 , 你 必 須 在 出 租 前 先 取 得 承 按 人 ( 例 如 銀 行 或 財 務 機 構 ) 的 同 意 , 否 則 你 可 能 違 反 和 承 按 人 所 訂 立 的 按 揭 協 議 , 而 承 按 人 可 因 此 收 回 該 物 業 。 如 有 查 詢 可 致 電 本 人 , 24048887 | ||
by Claudia | |||
2015-04-02 22:33:15 | |||
(第 1 篇回應) | [回應第 2 篇] 明 白 !謝 謝 ! | ||
by CCK | |||
2015-04-14 14:23: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