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後,特區政府發言人宣佈,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及《立法會議事規則》,第六屆立法會議員未來一年繼續履行職責時,毋須再次宣誓

 我對這個宣佈的解讀是,選舉提名被DQ的議員都可以延任不少於一年。

 泛民主派則發表聯合聲明,聲稱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與《基本法》第69條中「每屆任期四年」的規定相違。民主派重申反對押後選舉,會在了解民意和詳細研究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泛民派研究是否「總辭」,不少議員均傾向留任。不過議會陣線朱凱迪率先表態,支持集體杯葛未來一年的「延任立法會」。

朱認為民主派的選擇應由公投民調決定。

 朱凱迪說,按《基本法》規定,立法會一屆任期四年,930日後,不能因為人大常委會單方面決定,就繼續自認為香港人的議會代表,是違反了代議民主的原則。他認為中共由取消選舉到非法延長立法會任期一年,再「寬大地」容許已被選舉主任DQ的議員延任,目的是引誘民主派議員接受「以委任取代選舉」,以及對外「粉飾太平」。如果民主派以寸土必爭為理由接受委任,明年中共再以新理由將任期繼續延長,民主派只會愈陷愈深,迷失自己。

 早在813日,譚惠珠在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就斷言,反對派(泛民議員及政團)會找到理由返回議會。她沒有言明為何作出這個判斷,且讓筆者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 

  1. 現任泛民立法會議員從政府所得的薪津、各種財政及政治資十分可觀,每人每月不下38萬元。泛議員普遍不學無術,在民營企業每人每月要拿5萬元亦不易,每人每月38萬元的吸引力很大;

  2.   立法會議員社會地位不低,有許多有形無形的利益(例如可在立法會豪華餐廳幾乎任何時候都可免費享受美味可 口的餐飲),對不少不學無術的泛民議員來說,這是個人地位權利攀升龍門捷徑;
     
  3.   議事?堂讓泛民議員可以為自己的理念發聲,爭取支持度及知名度,殿堂之外亦有一個響噹噹的身份接受內  訪問;

  4.   放棄中央恩賜的延任一年,表明該等議員無意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區政府,有機會從今以後自絕政 途

  5.   泛民議員選民的訴求是多方面的,除了政治,還有民生、教育、醫療、房屋等等,喪失議席等同放棄為選民爭 取實現其訴求。
     

僅以上端,每個泛民議員要細心思量可否付得起的代價。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