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信報社評說道:

 

『特首林鄭月娥前日出席立法會接受議員短問短答質詢,大概基於「民生無小事」原則,所以議員把握機會將民生問題「小事化大」,要求政府最有權力的女當家密切關注。特區之首被要求關注民生本來沒有錯,令人感到遺憾的卻是,該等小事其實早就應該在下級官僚手中妥善處理,偏偏相關人等長期怠忽職守,才有必要勞煩特首躬親視事。』

 

『杜絕「黃牛黨」本來是警方和康文署應有之義,卻奈何,執法者一直以來有法不執,甚至陷入無法可依的荒謬處境。《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立法於一九一九年,修訂於一九五○年,時隔大半個世紀儼然進入冬眠狀態,鮮有執法之餘,也毫無修訂意圖,沒有與通脹掛鈎的罰款二千元徒然淪為笑話。更何況,法例不適用於政府場地,漏洞之明顯堪稱「盲眼都睇到」,但號稱全世界最優秀的公務員偏偏不聞不問。

「黃牛黨」有恃無恐,囤積居奇並非沒有原因,正正是執法者視若無睹,累及觀眾撳爛了電腦鍵盤仍然買不到票。現在此事驚動了特首,若然真的檢討法例予以修訂,又把門票炒賣活動列作刑事罪行,當然值得支持,但這種「大官專管小事」的施政風格,始終不敢恭維,因為反映的是「小官無所事事」,一眾官僚十分顢頇。』

 

『如果沒有議員在立法會「告御狀」,難道空負優秀之譽的公務員就不懂處理正常工作了嗎?林鄭面對的另一項民生問題涉及公廁的衞生環境太惡劣。代表旅遊業界的議員姚思榮提到,有必要改善香港的公廁質素,特別點名指出位於心臟地帶的中環街市公廁「好肉酸」,旅客望而卻步,要求推動「公廁革命」,甚至建造設計獨特的公廁。』

 

『港式公廁是何等的污穢不堪,毋須多費唇舌詳加描述,要不是「急不及待」,恐怕沒有多少人願意掩鼻光顧,還要忍受地上隨時讓人滑倒失足的濕漉漉水漬。試問,保持公廁乾爽清潔符合衞生,不是食環署的應有之義嗎?為什麼這樣的民生問題亦須驚動特區之首?』